新個人所得稅法于2018年8月31日通過,于2019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稅率及免征額。新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自2018年10月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檢出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按新的稅率表計算納稅,不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關于2018年10-12月工資的計算,是指稅款所屬期是10-12月,通俗點說,2018年11月報2018年10月的個稅,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2018年10月報2018年9月的個稅,還是適用5000元新的費用標準和新的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計算公式為:
個人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每月收入額-各項社會保險金-50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1. 費用減除標準
2018年10月起,每月可扣除的費用為5000元
2. 稅率
工資薪金所得稅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最新稅率見下表:
3.舉例
張某在2018年稅前工資10000元,需要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金1100元。則2018年10-12月: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社會保險金-5000=10000-1100-5000
=3900(元)
將3900帶入新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適用第2級1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為21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3900×10%-210=180(元)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社會保險-個稅=10000-1100-180=8720(元)
而張某9月適用3500元舊的費用標準和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發(fā)工資-社會保險金-5000=10000-1100-3500
=5400(元)
將5400帶入舊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適用20%的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為555。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5400×20%-550=525(元)
實發(fā)工資=應發(fā)工資-社會保險-個稅=10000-1100-525=8375(元)
通過比較可以發(fā)現(xiàn),10月比9月少繳稅34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