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引導學生參加創(chuàng)新性實驗和科學研究,促進實驗教學改革的不斷深化,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開放性實驗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開放性實驗室是指具有學校正式建制,在完成正常教學的前提下,利用現(xiàn)有師資、儀器設備、環(huán)境條件等資源,能夠面向學生開放使用的實驗室。
第三條 學校各教學單位要重視實驗室的開放工作,把實驗室開放工作納入教學改革。各實驗室應本著實驗教學改革的精神,充分利用現(xiàn)有實驗室條件或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積極開展實驗室開放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開放。
第二章 實驗室開放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各級各類實驗室,都要充分挖掘人、財、物、信息等資源潛力,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實現(xiàn)開放。
第五條 實驗室開放要注重實效。學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可選做基本訓練的實驗,也可選做設計性、綜合性、研究性的實驗。開放項目可以是教學計劃要求的課內實驗,也可以是課外內容,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要求。
第六條 實驗室開放要結合教學條件和學生特點。對于低年級學生,主要訓練其基本技能和實踐能力;對于高年級學生,重在培養(yǎng)其工程意識和科研能力。
第七條 基礎課教學實驗室主要采取教師提供實驗項目讓學生選擇內容和時間進行開放的方式;專業(yè)課教學實驗室主要采取吸收優(yōu)秀學生參加教師科研課題或支持學生完成自立科研課題、與學科競賽相關實驗(實踐)訓練、大學生創(chuàng)新性實驗項目等方式進行開放。
第三章 實驗室開放的形式
第八條 開發(fā)性實驗室要保障實驗時間和實驗內容的開放。
(一)時間開放可以分為:
1.全面開放;
2.定時開放;
3.預約開放;
4.其他。
(二)內容開放可以分為:
1.學生選擇指定實驗內容的實驗;
2.本科生研究訓練計劃等學生自立題目、自行設計的實驗;
3.學生參加教師的科研課題;
4.學生參加有關學科競賽的實驗(實踐)訓練;
5.學生參加大學生研究性與創(chuàng)新性實驗計劃項目;
6、學生課程計劃內未完成的實驗項目。
第四章 開放性實驗室的管理
第九條 各教學單位組織開放性實驗,或學生提出實驗申請教學單位簽字,實驗實訓中心負責各實驗室開放工作。
第十條 實驗實訓中心提供實驗室清單,教師和學生申請使用實驗室或借用實驗室設備應先在實驗實訓中心各分部領取實驗室使用申請表詳細填寫申請時間、實驗室、時間、用途等信息,并要求相關教師和輔導員簽名同意后交與實驗實訓中心,實驗室借用期間填寫《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實驗室課外實驗登記表》,否則不予借用批準;使用期間需負責人在場監(jiān)督,實驗室管理員不間斷進行檢查和指導設備使用;實驗完成后需經實驗室管理員檢查后方可離開。
第十三條 學生進入實驗室,應向實驗室登記、備案。各實驗室根據學生人數多少和實驗內容做好工作,并配備一定數量的指導教師和實驗技術人員參與。學生在實驗項目完成后,應提交實驗報告或論文等,實驗室應及時總結,并做好成果收集和論文推薦發(fā)表工作,每學期結束前一周各實驗室將本學期內開展開放實驗的情況,寫出書面總結,報系和教務處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