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2017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央機關直屬市(地)級機構職位、縣(區(qū))級及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15%左右的計劃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地處艱苦邊遠地區(qū)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qū))級以下職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根據《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fā)〔2014〕61號)采取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 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在2016年10月14日后可以查閱《招考簡章》。
有關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的詳細情況,請參閱《報考指南》。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6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6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3.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于2016年10月28日8:00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采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選考區(qū)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規(guī)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xù)。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發(fā)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各省(區(qū)、市)考試機構的網址和咨詢電話將于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11月21日10:00至27日12:00期間,登錄所選考區(qū)考試機構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三、 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一)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央對外聯絡部、中央編譯局、外交部、文化部、商務部、國家旅游局、國家外國專家局、全國友協(xié)、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鮮語(韓語)、葡萄牙語等8個非通用語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考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和相關招錄部門網站查詢。
報考中國銀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中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yè)職位的人員以及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將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考試大綱請在考錄專題網站,中國銀監(jiān)會、中國證監(jiān)會、公安部網站分別查詢。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6年11月27日。具體安排為:
11月2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1月27日下午14:00-17:00申論
8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考試的時間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銀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證監(jiān)會及其派出機構特殊專業(yè)職位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專業(yè)科目考試的時間為:
2016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
201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