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團學組織、學生社團、專業(yè)班級)團支部:
為紀念“五·四”運動96周年,總結一年來我院共青團工作經(jīng)驗,樹立先進典型,激勵全院團員青年不斷努力學習,奮發(fā)向上。同時進一步活躍各級團、學組織工作,經(jīng)院團委研究決定,將在今年“五四”期間,對 2014—2015學年各級團組織和廣大共青團員中涌現(xiàn)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評選表彰,F(xiàn)將評選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內容
(一)集體獎項
1、五四紅旗團支部(共8個,其中13級3個,14級5個,11、12級不參評)
2、十佳學生組織(社團)(其中非團屬社團不參評)
3、基層活力團支部(各年級團支部總數(shù)的10%)
4、團學工作優(yōu)秀宣傳集體(5個)
(二)個人獎項
1、“五•四”紅旗十佳標兵(10名)
2、“五•四”先進青年(20名)
3、杰出青年志愿者(10名)
4、魅力團支書(10名,紅旗團支部、本年度主題團日雷鋒團支部獲獎集體的現(xiàn)任書記優(yōu)先)
5、十佳學生團隊領袖(10名,從社團、組織、項目團隊等各類團隊中產(chǎn)生)
6、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占各組織、年級干部總數(shù)的10%)
7、團學工作優(yōu)秀宣傳個人(5個,主要面向學院青年傳媒發(fā)展中心同學)
8、校園文化活動先進青年(30名)
9、社會實踐活動先進青年(30名)
10、校園文藝積極分子(20名,主要面向藝術團、腰鼓團優(yōu)秀同學)
11、優(yōu)秀共青團員(200名,平均每位輔導員老師和團支部書記,從支部中選取1-2名團員選舉并上報,并嚴格審驗團員身份,其中人數(shù)少于40人的支部不超過1名。凡在以往例會、活動、主題團日、組織生活會等團內活動中態(tài)度消極,拖后整體進度,產(chǎn)生不良影響者,酌情削減、取消本年度評優(yōu)資格。態(tài)度積極,支持共青團工作,同時對校園文化建設貢獻力量者,酌情增加評優(yōu)名額。)
12、支持共青團工作優(yōu)秀輔導員(10名,13級、14級各5名)
二、評選條件
。ㄒ唬集體獎項:各團學組織、學生社團、專業(yè)班級支部均可根據(jù)自身發(fā)展建設情況,填寫《優(yōu)秀集體申報表》及相應材料,申報相應獎項。由評審工作組結合相關材料集中評估確定。
1、五四紅旗團支部(8個)
。1)班子建設好。班子健全并在團委組織部注冊完善,團員信息檔案完善;支部成員參加學院團委組織的各項活動比例超過80%,形成良好的班風和學風。
。2)主題活動好。在以團日活動為主團內工作中積極組織支部成員學習理論,在學生中形成正確導向;積極開展或組織各類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學生增強社會責任感和社會適應能力創(chuàng)造條件,充分發(fā)揮黨的助手和聯(lián)系青年的橋梁紐帶作用。
(3)“推優(yōu)”工作好。能夠做好團員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夠按照學院“推優(yōu)”工作的安排,確實將支部內思想政治表現(xiàn)好,學習優(yōu)良,在同學中有威信的同學向學院團組織、黨組織推薦。推優(yōu)表填寫嚴格符合團委標準。
(4)認真落實上級團組織的指示精神和具體任務,注意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學生的意愿與要求,維護學生的權益。積極組織班級團員青年參加院系組織的各項活動并表現(xiàn)突出,受到師生和上級組織的好評。學年按時交納團費,無一名團員流失,無一名團員受行政和團紀處分。
(5)支部學習氣氛好。支部整體學習成績優(yōu)良,平均成績名列前茅,成員無考試作弊現(xiàn)象,無紀律處分。
2、十佳學生組織(社團)
。1)遵守學院有關管理規(guī)定,配合并按照院團委的日常管理,在團委指導和要求下積極參與并有效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并及時完成各項任務。
。2)在院團委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機構健全、有規(guī)范的同級團支部建制,制度完備、并有相應可實施成文章程,隊伍團結、管理科學,有明確的發(fā)展方向,學期初有創(chuàng)新的計劃,學期末有完備的工作總結,各項活動有記錄,有詳細的年終財務報表,(均需有相應完備檔案資料證明);
(3)在外團體組織中表現(xiàn)突出并當選本年度主席團單位或常務性成員單位;在院級以上活動中有一定成績或集體獎項(均需有相應證明材料);
。4)在編團學干部齊全,整體素質較高;學習成績優(yōu)良,有責任心,組織能力強,群眾基礎好;團委組織部年度考核情況良好,無違紀情況,考核不及格比例不超過5%;
。5)本學年組織過兩個以上能代表本組織(社團)特色、創(chuàng)新的主題活動,在學生中有較大的影響力;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社團宣傳,如積極進行網(wǎng)絡建設,定期展板宣傳、有自己的期刊等宣傳冊。
3、“基層活力團支部”(各年級團支部總數(shù)的10%)
。1)基本符合五四紅旗團支部的主要條件,但支部整體建設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2)能夠在學院團委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中積極參與,動員效果好,同學反響好,并通過開展活動取得較好效果。
4、團學工作優(yōu)秀宣傳集體(5個)
。1)在本年度校園文化活動中積極宣傳,新聞報道跟進及時,在學院網(wǎng)站上報道不少于3次,在院團委網(wǎng)站上不少于5次;
。2)積極運用各類新媒體平臺,并有效發(fā)揮積極良好的宣傳作用,關注量在全院團學組織、社團中靠前,有效聯(lián)系學院相關媒介進行微宣傳,在公眾微信、微博平臺上重點報道不少于5次。
。3)在學院整體對外宣傳工作中發(fā)揮積極向上的作用,在重大問題上能夠清醒理智地對待,并對集體內成員有良好的導向效果。
(二)個人獎項
1、“五·四”紅旗十佳標兵(10個)
面向全院青年學生,本著“不求高大全,而求真善美”的原則,在專業(yè)學習、社會實踐、文藝表演、體育競技、科技創(chuàng)新、勤勉自強、志愿服務、愛心公益、團建創(chuàng)新、道德文明、彰顯“四情”、校園文化等方面表現(xiàn)非常突出的團員青年,有重大獲獎或榮譽,產(chǎn)生積極良好的影響?勺运]或推薦(包括老師推薦和同學推薦),提交《個人獎項申報表》后由評審工作組進行初選,選取其中的15人進行全院展示,后經(jīng)院團委委員投票,投票成績和評委會打分結合得出最終成績,最終確定10人為獲獎標兵。
2、“五•四”先進青年(20名)
。1)由院團委書記會同團委委員、評審工作組進行集中審議,根據(jù)具體情況由院團委書記做最終提名,后在全院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評定。
。2)需為20周歲以上的團員青年(黨員、預備黨員需為28歲以下),在各項共青團工作中積極有效配合學院黨團組織的指導和安排,效果良好,成績突出。
。3)需保證本年度考評成績良好,居于所在組織、社團、年級團干部前三名者獲得提名資格;在學院團學工作中一年以上者,擔任(部長級以上)團學干部不少于一個學期者優(yōu)先獲得提名資格;在校內外組織或參加重要活動獲獎(院級以上)、擔任主要職務并獲好評者優(yōu)先獲得提名資格。
3、杰出青年志愿者(10名)
4、魅力團支書(10名,紅旗團支部、本年度主題團日雷鋒團支部獲獎集體的現(xiàn)任書記優(yōu)先)
5、十佳學生團隊領袖(10名)
6、優(yōu)秀共青團干部(占各組織、年級干部總數(shù)的10%)
7、團學工作優(yōu)秀宣傳個人(5名)
8、校園文藝積極分子(20名,主要面向藝術團、腰鼓團同學)
。1)以上獎項由院團委組織部及各團、學組織綜合考核評估后進行綜合排名,并匯總提名名單后上報評審工作組從中擇優(yōu)選出、集中選定。
。2)帶頭堅定信念。自覺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頭腦,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跟黨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3)帶頭刻苦學習。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掌握過硬本領,提高綜合素質,刻苦努力,本學年成績優(yōu)異;
。4)帶頭爭創(chuàng)佳績。立足本職崗位,發(fā)揮特長,在各項活動中爭創(chuàng)優(yōu)異成績;
。5)帶頭弘揚新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努力奉獻社會、服務人民,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等公益活動。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guī),敢于同不良現(xiàn)象作斗爭;
。6)經(jīng)常了解團員青年的思想動態(tài),關心他人學習和生活,發(fā)揮學院與青年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
9、校園文化活動先進青年(30名)
10、社會實踐活動先進青年(30名)
11、優(yōu)秀共青團員(200名)
(1)以上獎項面向全院青年,由所在團支部民主評議后選出,不超過本支部人數(shù)的10%(取整),經(jīng)所在支部輔導員老師(指導老師)同意后推薦上報,再由評審工作組集中審議選出。
。2)在校園文化、社會實踐活動中和團學工作中,認真負責,勇于創(chuàng)新,能認真完成上級團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有突出工作成績或受到表彰者優(yōu)先。
。3)勤奮學習,成績優(yōu)良,考試無不及格科目;所屬支部、集體在院團委綜合考評中無不合格情況。
。4)校園文化包括校園賽事、文體活動的組織、策劃、參與、傳播、服務者,社會實踐活動包括校內外的公益環(huán)保、志愿服務、調研實踐等,團學工作包括團組織、學生組織、學生社團中的各項工作個人。
三、評選辦法及程序
(一)評選辦法:
1、參照本文件相應評選條件及《共青團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委員會“五四”團內表彰評選辦法》執(zhí)行;同時作為輔導員老師、團支部和有關部門開展評選工作的參考依據(jù)。
2、全部獎項由院團委組織部與評審工作組統(tǒng)一組織、協(xié)調開展集中評議。在此基礎上,為更為公正合理、貼近實際,其中宣傳類獎項由院團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志愿服務、社會實踐類獎項由院團委社會實踐部同有關部門、組織,綜合進行審議評選,再上報評審工作組。積極參與相關活動,在活動中有突出表現(xiàn)且服從上級組織的安排,其中要求杰出項不少于50小時、其他項不少于30小時,其中青年志愿者服務團推薦名額為30%。
3、第7到10獎項申報者須按照所在支部團員數(shù)5%的比例(取整,如有尾數(shù)則四舍五入)評選,并填寫支部民主評議表。
4、具體參照《五四團內表彰評選辦法》執(zhí)行(附件一)。
(二)評選程序:
1、自薦、推薦申報階段(即日起到4月26日):學院各基層團組織應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嚴格按照評比條件,認真執(zhí)行評比辦法,組織各支部團員,公開選舉,發(fā)揚民主精神,進行各項評選,充分發(fā)揮評優(yōu)工作的正面激勵作用。
。1)個人獎項需填寫并提交《個人獎項申報表》,并填寫《民主評議表》作為參考證明,其中需有輔導員老師或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集體獎項需填寫并提交《集體獎項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2)各支部、集體需集中上報,評選材料(申報表、相關事跡材料以及民主評議報表等)匯總到輔導員老師處或主席(團長)處,請各輔導員老師以年級組為單位、各團學組織以本組織為單位,于2015年4月28日(周二)上午12:00之前報送院團委辦公室(經(jīng)管307室),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2、資格審查、評估鑒定階段(4月28日至30日):在此之前由院團委組織部對全院團學干部進行考核評估,匯總并公示成績,并按照排名確定團學干部評優(yōu)資格;各支部、集體、個人上報的申報材料由評審工作組集中審議,審核認可后將予以公示。
3、全院公示階段(5月5日至5月8日):所有提名獲獎名單將在全院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全院師生的監(jiān)督審議,公示無異議者即為通過,在五四表彰大會上予以集中表彰。
四、申訴及處罰
在對所有獎項的評選過程中,如果對于選舉結果有異議的,或是發(fā)現(xiàn)其中存在舞弊行為的,以實名制形式準備書面材料上報院團委。
如上報情況屬實,院團委會配合學院相關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一概取消利用不正當手段參與評獎的個人和集體的評選資格。
為確保整個“推優(yōu)、評優(yōu)”工作公開透明、公正有效,院團委成立“推優(yōu)評優(yōu)”工作監(jiān)督指導小組及評審工作組,由院團委書記任組長,院團委組織部部長任副組長,工作組對本年度推優(yōu)評優(yōu)工作擁有最終解釋權并接受相關咨詢,在申報、評優(yōu)、公示過程中有力監(jiān)督保證推選客觀公允,并隨時接受各類情況反映或舉報。
監(jiān)督咨詢電話:029-81555815 13201560890
學院團委希望全院各基層團組織在本次“五四”團內表彰的推選過程中能夠本著民主集中的原則,充分發(fā)揚求真務實的作風,深入基層,鼓勵先進,不斷增強基層活力,更好地團結、吸引和凝聚廣大團員青年,統(tǒng)一思想、團結奮斗、扎實工作,以更加飽滿的工作熱情和積極良好的精神風貌,不斷推進我院共青團工作發(fā)展,為創(chuàng)建青春、文明、健康、向上的西大現(xiàn)代學院而努力奮斗!
附件:
1、“五四”團內表彰評選辦法
2、2014—2015年度“五四”團內表彰個人獎項申報表
3、2014—2015年度“五四”團內表彰集體獎項申報表
4、2014—2015年度“五四”團內表彰民主評議報表
共青團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委員會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