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部門:
根據(jù)《教育部社科司關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1號)、陜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陜教技辦〔2016〕2號)等文件,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以下簡稱“一般項目”)申報工作已經(jīng)開始,現(xiàn)將我院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及資助額度
2016年度一般項目分為:(1)規(guī)劃基金項目,資助經(jīng)費不超過10萬元;(2)青年基金項目,資助經(jīng)費不超過8萬元;(3)自籌經(jīng)費項目,經(jīng)費由申請者從校外有關部門或企事業(yè)單位自籌,自籌經(jīng)費不低于8萬元;(4)專項任務項目,包括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專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專項、工程科技人才培養(yǎng)研究專項、教育廉政理論研究專項。具體申報條件參看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ǎng)(www.sinoss.net)(以下簡稱社科網(wǎng))相關文件。
申請者應認真查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附件1)及以往有關立項資料,切實提高申報質(zhì)量,避免重復申報。
二、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
根據(jù)國家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2009年公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和高校的實際情況,本次項目申報的學科范圍包括:(1)馬克思主義/思想政治教育;(2)哲學;(3)邏輯學;(4)宗教學;(5)語言學;(6)中國文學;(7)外國文學;(8)藝術學;(9)歷史學;(10)考古學;(11)經(jīng)濟學;(12)管理學;(13)政治學;(14)法學;(15)社會學;(16)民族學與文化學;(17)新聞學與傳播學;(18)圖書館、情報與文獻學;(19)教育學;(20)心理學;(21)體育學;(22)統(tǒng)計學;(23)港澳臺問題研究;(24)國際問題研究;(25)交叉學科/綜合研究。
三、申報條件
1.申請者必須能夠?qū)嶋H從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每個申請者限報1個項目,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guī)申報。
2.申請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規(guī)劃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含副高)的在編在崗教師。
(2)青年基金項目申請者,應為具有博士學位或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籌經(jīng)費項目申請者,須在《申請評審書》后附上學校財務處提供的委托研究單位經(jīng)費到賬憑證或銀行回單等證明材料復印件,同時填寫《申請評審書》中的“其他來源經(jīng)費”欄。
3.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含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基地重大項目、后期資助項目、一般項目等各類項目)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自2013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3)在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含重大項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青年項目、后期資助項目、西部項目和單列學科項目等各類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負責人,以上項目若已結項需附相關證明。
4.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負責人同年度不能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
5.連續(xù)2年(指2014、2015年)申請教育部一般項目未獲資助的申請人,本次暫停1年一般項目申請資格。
四、申報辦法和申報程序
1.本次項目采取網(wǎng)上申報方式。社科網(wǎng)(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管理平臺項目申報系統(tǒng)”(以下簡稱“申報系統(tǒng)”)為本次申報的唯一網(wǎng)絡平臺。
2.請各位申請者嚴格按照社科網(wǎng)網(wǎng)上通知要求、申報程序、流程、申報系統(tǒng)提示說明及《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2016年新版本)(附件2)填表要求進行項目申報。
3.請各位申請者下載、填寫、打印《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紙質(zhì)件1份,于2016年2月26日提交科研部初審,由科研部組織專家組評審,審核通過后,將系統(tǒng)生成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紙質(zhì)材料(一式3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提交至科研部,同時將生成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一覽表》的電子文檔發(fā)送郵箱:xdxdkyb@163.com。
五、注意事項
1.本次項目評審采取匿名方式。為保證評審的公平公正,《申請評審書》B表中不得出現(xiàn)申請者學校、姓名等有關信息,否則作廢。
2.申請者應如實填報材料,確保無知識產(chǎn)權爭議。凡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三年申請資格。
3.項目實行嚴格規(guī)范的預決算管理。項目申請者應在資助限額內(nèi),根據(jù)實際需求準確測算總經(jīng)費預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經(jīng)費預算。經(jīng)費預算是否合理是評審的重要內(nèi)容,不切實際的預算將影響專家評審結果。年度預算執(zhí)行情況是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項鑒定的重要內(nèi)容,并作為后續(xù)撥款的重要依據(jù)。
4.有關項目申報系統(tǒng)及技術問題請咨詢社科網(wǎng)。聯(lián)系電話:010-62510667,手機:15313766307,15313766308,電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未盡事宜,請及時聯(lián)系系(部)發(fā)展中心科研部。
聯(lián) 系 人:張楚鑫
聯(lián)系電話: 029-81555869 13324586898
聯(lián)系地址:經(jīng)管樓207室
系(部)發(fā)展中心科研部
2016年1月14日
附件:
1、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
2、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請評審書(2016年新版本)
3、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申報常見問題釋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