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處:
為了鼓勵和引導我校同學了解國情、關注民生、奉獻社會,將專業(yè)知識學習與實踐能力培養(yǎng)相結合,在服務人民的過程中接受教育,在奉獻社會的實踐中增長才干,考慮到疫情原因,根據(jù)專業(yè)特色,我校將組織2019、2018級同學開展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暑假社會實踐活動,請同學們根據(jù)各二級學院的具體要求,積極參加。現(xiàn)將具體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社會實踐活動的意義
社會實踐是高校教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我校同學了解社會,接觸社會,服務社會的有效方式。同學們利用假期時間積極參與,如社會調(diào)查、勤工助學、社區(qū)服務等社會實踐活動,重點培養(yǎng)自立自強精神和社會適應能力。
二、社會實踐活動的內(nèi)容與形式
詳見附件4:各二級學院社會實踐計劃。
三、社會實踐活動的時間
1、2019級同學應不少于2周的實踐活動;
2、2018級同學應不少于4周的實踐活動。
四、社會實踐活動的組織實施及注意事項
1、學校成立實踐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教務處、學生處、就業(yè)指導中心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負責對實踐工作進行整體組織與協(xié)調(diào)、監(jiān)督;對全校社會實踐工作進行分析總結;負責檢查社會實踐工作的落實并處理實踐中的重大問題等。
2、放假前,輔導員應通過線上班會等形式,對學生講明實踐期間安全等注意事項。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期間,同學們應嚴格遵守實踐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主動接受實踐單位的指導,與單位人員處理好關系,主動協(xié)助實踐單位解決工作中的問題;自覺維護學校榮譽,不做與實踐無關、違法亂紀的事。
五、社會實踐活動考核辦法
(一)社會實踐活動的考核分兩部分:
、賹嵺`單位填寫的《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學生社會實踐鑒定表》中對于同學們實習工作的鑒定意見;
②同學們在實習工作結束后完成的《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學生社會實踐報告》或獲得的實踐成果。
(二)在社會實踐活動結束后,同學們需將由實踐工作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的《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學生社會實踐鑒定表》(附件1)和自己完成的《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學生社會實踐報告》(附件2)或獲得的實踐成果于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之前交至輔導員老師處。
(三)輔導員老師根據(jù)同學們提交的“實踐報告”和“實踐鑒定表”填寫《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學生社會實踐成績匯總表》(附件3)。其中,“實踐報告”留學生處存檔;“實踐鑒定表”和“成績匯總表”(含電子版)由輔導員老師統(tǒng)一于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之前交至教學科(文法樓111室)存檔。
附件:1.《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學生社會實踐鑒定表》
2.《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學生社會實踐報告》
3.《西北大學現(xiàn)代學院2019-2020學年第二學期學生社會實踐成績匯總表》
4.《各二級學院社會實踐計劃》
教務處
2020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