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的《論做人》一文分析了“做人”高下對人生的重大影響,而且提出“做人”主要在兩個方面,即原則和藝術。對于前者,筆者提出了四大原則,即“良心、責任、真誠、本分。”并認為一個人“做人”如何,主要看這四大原則堅持得如何。筆者擬就這四大原則分次逐個加以論述。
良心,這是做人的第一個基本原則。
古往今來,不同的民族國家,不同的歷史文化,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人群階層,上迄統(tǒng)治階級,下至平民百姓,對良心之于人、之于社會的至關重要性,幾乎有著非常一致的認同。
但傳統(tǒng)的良心論,多是從內(nèi)心求圣這種非功利、非目的性展開議論,往往陷入了從此論到彼論的純學理求證過程。其結論多是要求人們脫離生活、脫離社會、脫離人生實際,純粹為內(nèi)心求圣而堅持良心原則,這與平常人的人生實際遙遙相距,既不能解決人生的實際問題,也不能使其成為一個社會一個團體可資依憑的精神資源,其結果往往是良心論只不過成了極少數(shù)圣賢者的內(nèi)心獨白,F(xiàn)在當我們用現(xiàn)代理性思考去反觀良心時,我們卻發(fā)現(xiàn),良心不僅是那種崇高的內(nèi)圣的東西,良心還有它實用、世俗、功利的一面,就是說,良心首先是對人生有“實際效用”的、能給人的處世帶來益處的東西。本文擬就此展開議論。
我們的討論宜從人性中的動物性與神性開始。
由于人是從動物演化而來,也同樣面臨著與動物一樣的生存問題,故人性中必然有兩種趨勢,向本能與生理需要延伸,即出現(xiàn)動物性,向道德和精神方向延伸,即出現(xiàn)神性。顯然,良心是這兩者之間偏向神性的東西。人之所以超越了動物,其起點就是人具有了良心,良心是人性的根本特質(zhì)。
那么,良心到底是什么?
對良心的定義向來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筆者以為,良心是隱于人內(nèi)心的肯定正確、否定錯誤的是非判斷意識,一種追求正義與公正的潛行觀念。
我們說,人的本性有利己的傾向,即所謂的“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我們同時又應該注意到利己有小利己與大利己,眼前利己與長遠利己,卑下利己與崇高利己。前者可歸為動物性利己,而后者則可歸為神性利己。過去我們所說的利己一般都指的是小利己、眼前利己和卑下利己,對于大利己、長遠利己、崇高利己則往往歸為“利他”,因為這類行為的確有益于人群體的生存。
由于傳統(tǒng)道德觀將兩類不同層次的利己現(xiàn)象割裂開來,分屬于利己與利他兩種截然相反的道德境界里,結果使大利己、長遠利己、崇高利己這樣本來就屬于人性一部分的東西,游離開了普通人自身,使其變成了高不可及的,與普通人無屬性關系的外來的道德要求。即,大利己不是出于自身的需要,而是為了滿足社會對這一道德境界的需求。而且將實際生活中的大利己行為放在一種虛偽的利他中去評價,這無疑嚴重妨礙了人向大利己方向努力的積極性,F(xiàn)在的確是到了應澄清問題的本源,恢復兩個層次利己觀真實存在的時候了。
人性中有動物性也有神性,兩者相加總量不變。所以從動物性到神性是此消彼長的程度過程。動物性程度高,神性程度就必然低,反之亦然。我們說,越傾向于小利己、眼前利己和卑下利己者,人性中的動物性程度就越高;越傾向于大利己、長遠利己、崇高利己者,其人性中的神性程度就越高。
那么,這種作為偏向神性的良心對人生究竟會有何種意義呢?
首先,良心是人保持神性的檢查官,而人保持神性又是人作為真正意義上的人生存發(fā)展的必具屬性。
人的許多本能和意識都帶有濃厚的動物性利己傾向。唯獨人的良心卻是從非動物性利己這個原點向外散發(fā)的。一個人為了眼前利己可以說假話,但他卻會受到自己良心的責問。于是他就會表現(xiàn)出面紅心跳。這一生理性反應表明,良心是公正的天平,不管眼前利己還是利他,它都會做出對與錯、應該與不應該的是非評判。對的,良心會鼓勵我們?nèi)プ,我們于是就做得理直氣壯,坦坦然然;錯的,良心就會限制我們?nèi)プ觯绻覀儓?zhí)意要做,它也會讓我們做得偷偷摸摸,躲躲閃閃。這就是人性中神性的表現(xiàn)。正是這種神性的存在,才使人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人。所以,良心對于一個人在做人過程中人性的保持程度,具有決定性的作用。
一般來說,人的動物性利己通常是只顧個體眼前生存的,但人畢竟不能等同于動物,人必須結成社會,形成群體(當然有些動物種群也會形成群體社會),必須分工協(xié)作,必須交流,所以人若只有動物性利己,將是無法成為真正意義上的人的。這就要求人必須要有神性的一面。這一面靠什么來把關?就是良心!有良心在,人就不能只顧眼前小利,只顧單個個體。有良心在,人的行為甚至內(nèi)心意識隨時要受到審視、觀照,并做出是非判斷,鼓勵正確的行為,限制錯誤的行為,甚至錯誤的意識。如果人的行為甚或意識沒有良心的審視和觀照,人的動物性利己就會膨脹起來,出現(xiàn)極端的利己行為,即過分的小利己、眼前利己和卑下利己。這樣,膨脹了動物性利己的個體立即就會與周圍環(huán)境出現(xiàn)不協(xié)調(diào),尤如脫韁的野馬,隨意沖撞、到處踐踏。如此,這類個體不僅對自己周圍的生存環(huán)境構成威脅和破壞,也最終會給自己帶來生存危機。
所以,只因有良心的把關,人性中的動物性利己傾向才不致于過度膨脹,進而威脅到人自身的生存?梢,作為神性的良心,實際上它所發(fā)揮的作用首先并不是讓人成圣,而是維持人的基本生存條件,避免因人的小利己過度膨脹而引發(fā)生存危機。當然,在發(fā)揮了這些對人生來說至關重要的基本效用后,良心也開辟出讓人成圣的道路。在這里良心實際上對人生發(fā)揮著極其重要的大利己作用。
以上,還只是論述了良心作為神性表現(xiàn)出的較為被動的消極的一面,即預防動物性利己膨脹的一面。其實,良心還有更為高級的功能,比較主動積極的一面,引導著人走向神性的一面。這就是,良心還是人性中神性的使者,是人性中神性程度提升的助動力。
通常,我們都會意識到人世間本來就存在著太多的動物性磨擦和爭斗,而良心的存在極大地緩沖了這種爭斗。
首先,良心將這種爭斗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比如,甲對乙有過幫助,良心將限制乙對甲爭斗。再者,也是最為重要的是,良心還鼓勵人世間對一切善舉予以回報,即所謂“滴水之恩當以涌泉相報”。這種鼓勵,肯定了單個個體善舉對人群體生存的價值和意義,就使得這類善舉張揚于人世,成為更多的人仿效的榜樣。假如人沒有良心存在,一方對另一方有所幫助,而另一方卻“以怨報德”,那么這樣的善舉就成為毫無意義的犧牲。如果這種風氣彌漫開來,人世間勢必產(chǎn)生更多的爭斗和仇視,人類的群體秩序?qū)⑾萑牖靵y之中,人的生存就會面臨危機。在這種情況下,連那些“以怨報德”者最終也不能幸免于難。也許正是早期人類的這種自然淘汰和選擇,才使得那些人性中過于傾向動物性的人的族類無法生存綿延下來,直到造成了我們今天的多數(shù)人傾向于神性這樣一種人類群體。
雖然,我們論述良心的重要性是以良心的有無來展開,但事實上,人世間完全泯滅了良心的人是比較少的。多數(shù)情況下并不是有或無,而只是多或少,即是個良心程度問題。我們提出做人應樹立良心原則,也是個由低到高的漸進過程,是個逐漸提升良心程度的過程。這包括在我們內(nèi)心世界應注意維護良心的神圣、樹立良心的權威、接受良心的裁決等等一系列的良心系統(tǒng)工程。
提升良心的程度,首先就要求人應以真實作為基本行為與生活方式。因為良心與真實是一對孿生子,良心本能地反映著真實,真實中自然而必然地產(chǎn)生出良心。比如我們違反了市場規(guī)則,侵害了別人的利益,在對方未發(fā)現(xiàn)時,我們可以抱僥幸心理,這種僥幸心理正是自己的良心裁決為不該為而為之時產(chǎn)生的一種逃避心態(tài)。但是最終還是被人發(fā)現(xiàn)了,這時,我們就開始找借口、尋托詞,甚至掩蓋、抵賴,借以為自己開脫。但是,這里有一個關鍵所在,就是不管我們嘴上怎么硬,只要我們的良心還沒有完全泯滅,我們的內(nèi)心深處便是虛的,我們的外在表現(xiàn)就會不自然、不正常。因為我們心里很清楚,侵害別人是真實的,而我們所有的借口、掩蓋、抵賴都是虛假的。我們可用虛假的東西欺騙他人,但卻無法欺騙自己的良心。良心讓我們不坦然、不自在、不舒服。在這里,良心對于維護人以真實性為基本行為方式發(fā)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既然人類的生存必須以真實為基礎,而且又有良心的保障,為何還有那么多的虛假?這與一般人總是優(yōu)先考慮小利己、眼前利己和卑下利己有關。因為,真實雖然是人的基本生存條件,但真實不一定能給人帶來眼前利益。而一般人又往往以眼前利益為重,在真實只有遠利,虛假卻有近利的情況下,許多人會選擇后者。這樣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即:提高良心程度很重要的一個方面還是看當良心與近利發(fā)生矛盾時,我們能否毅然放棄近利而選擇良心。在這里,我們有必要搞清楚,當我們選擇了放棄近利而堅持良心原則時,我們是否選擇了損失和不利呢?自然不是,因為既然良心的存在是有利于人類生存的,堅持良心原則,放棄近利,就不應有損于或不利于堅持者。連生活常識都會告訴我們,近利與遠利,小利與大利往往是矛盾的,是只能擇其一的。近利小利獲取多了,必然影響遠利大利的獲取。物質(zhì)利益獲取多了,就會影響精神獲益,卑下之利獲取多了必然減少崇高獲益。但一般人往往受動物性本能的驅(qū)使,在意于近利小利,忽視遠利大利幾乎成了許多人無法擺脫的僵死的行為規(guī)則。
提高良心程度,還要意識到良心的神圣。人生在世,如按理想標準評價,則世俗的、卑下的、不潔的東西太多。有的人對此比較清醒,多數(shù)人則安于現(xiàn)狀。但不論怎樣評價人生,希望人生有一些神圣的東西可以崇仰也是人的本性與常情。就連那些乞食者或無賴,他的內(nèi)心也不能說沒有一點對神圣東西的渴望。問題在于,人們心中認為神圣的那些東西,常常是一些外在的、虛幻的東西。宗教崇拜者心中神圣的是宗教偶像,科學崇拜者心中神圣的東西是科學進展與成果及其對人們生活的巨大影響。封建迷信崇拜者心中神圣的東西是各路神仙鬼怪。那么有什么內(nèi)在的、實在的、貼近人自身的神圣的東西可供人崇仰嗎?有,這就是人的良心,或者說是自己的良心。人固有的、實在的東西很多,比如嬌美的形體會自然變形;深刻的思想難免偏頗過時;堅定的意志有時只服務于偏執(zhí)的意識。這些都談不上神圣,唯有人的良心是純潔的、真善美兼?zhèn)涞。尤其是良心的神圣并不需要以深刻的思想、淵博的知識作為基礎。一介村婦的人性光輝,可能比一個大學者散發(fā)的還要多,這種平凡而易得正是良心的偉大神圣之處。
既然良心是自身具有的,又有什么值得珍視、值得崇仰的呢?實則不然。人不珍惜自己已有東西的現(xiàn)象普通存在著。人的良心本來是一尊神圣的佛。但多數(shù)人卻要在外面世界尋找那尊泥塑的佛。善、惡、美、丑很大程度上本來是個良心問題,卻需要外在的標準規(guī)范。現(xiàn)在的確是到了重新發(fā)現(xiàn)人內(nèi)在的神圣性即良心價值的時候了。
提升良心程度,還要樹立起良心的權威,F(xiàn)代法制國家,法大于一切,任何權威面對法治,均呈被動和服從狀態(tài)。而法治的精神是靠一系列法律條文實現(xiàn)的。但許多人并不了解,這些嚴肅、神圣、絕對的條文是怎么來的?推到最后,其實還是良心的產(chǎn)物。不信且看,制定法律條文的議會在通過某一法律時,議員們贊成或反對通過的精神動力原點是什么?正是良心。當然他必須代表自己的階級、階層和集團的意見,但更多的還是自己的良心判斷。他認為正確的,就會投贊成票,他認為不對的,自然就會投反對票。這在美國國會參院投票未通過眾院罷免克林頓總統(tǒng)議案中,一些共和黨議員站在民主黨一邊,對此算是一個比較典型的注解?梢姡B法律這樣的權威都來自于良心,良心的權威有多重就可想而知了。
雖然良心權威是至高無上的,但良心權威又是非強制性的。這就使得一些人習慣于輕視甚至無視自己的良心權威。良心明明判斷是錯的,他卻有意識混淆是非,良心認為不可為的,他卻昧著良心去做。面對良心的吶喊,他總是想著“不至于吧”。面對良心的警告,他總是以僥幸的心態(tài)回避又回避,結果是他的人生之路越走越險,待到頭破血流時,醒悟卻常常為時已晚。因為損失已成定局,挫折就在眼前。更可悲的是,有些人的人生失敗并不是因為機遇、能力、對手等問題,但誰也不愿往良心程度不夠方面找原因,那就只能眼看著他在人生旅途上如履薄冰、如臨深淵般地一次次歷險。
記得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特別盛贊過良心,筆者將其整理成韻句,并以此作為本文的結束語:良心,你多么圣潔,你是天國的號角,面對善惡你明察秋毫。你使人靠近上帝,遵循道德。沒有你,人生將陷入無序,沒有你,我們不與禽獸為伍,又能如何?
(本文是作者于1999年應某經(jīng)濟類報刊的約稿所寫的專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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